1.负责制订学校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负责修改和执行; 2.负责组织制订全校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审定各院(部)制订的科研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单位科研计划的实施,负责各教学单位科研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与验收工作; 5.负责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横向项目的管理; 6.负责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报奖;负责科研成果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及宣传推广; 7.负责全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8.负责社科、科技统计年报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各教学单位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 9.负责管理全校的科技协作和学术活动,以及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的学会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与成果转化 11.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工作; 13.负责挂靠部门的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