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创新与发展,提升科学研究实力与水平。根据《广州航海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关于公布学校各级科研机构认定结果及免去部分科研机构负责人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开展以下6家科研机构负责人(含主任,副主任)的遴选报名工作。
序号 |
分级 |
平台类型 |
机构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二级机构 |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广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化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低空装备与智能控制学院 |
2 |
二级机构 |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广东省港船智慧节能无缝供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航运学院 |
3 |
三级机构 |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船舶与海洋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
智能制造学院 |
4 |
三级机构 |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海洋大数据与自主学习机器人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5 |
四级机构 |
校级科研机构 |
航海体育研究中心 |
体育学院 |
6 |
四级机构 |
校级科研机构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研究中心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一、报名要求:
上述6家科研机构,新一届主任、副主任人选由相关依托单位推荐报名,不接收个人申请。依托单位应依据以下原则推荐主任、副主任人选:
(1)科研机构主任应为学校正式在职人员,具备正高级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学风端正、学术民主并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科研机构配备若干副主任,其中校内在职人员不超过 2 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校外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备。
二、报名方式:
请依托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广州航海学院科研机构负责人报名一览表》(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hhxyky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科研机构负责人遴选报名(××学院)”。
报名材料经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科学研究部发文聘用,并报各科研机构主管单位备案。
联系人:杨老师 020-32082163(行政楼A楼301)
科学研究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