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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30 09:35   审核人:   (点击: )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

1、申请代码调整

2021年,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请项目评审专家和申请人登录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中完善学科领域及关键词,确保项目指派的匹配度。

2、深入实施分类评审

2021年,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科研诚信

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审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规范署名,准确标注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等信息。否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阅读指南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2、在线申报

2021年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李坚老师申请开户。

3、预算填报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资助后核定。杰青和优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这两个类型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申请预评审

为提高申请质量,科研处将联系1-2位同行专家对提交初稿的申请书进行预评审,请申请人协助做好申请书预评审工作。

5、形审自查

为保障形审通过率,申请人应对照《广州航海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2)逐项检查,避免形审不予通过,并报送签字后的扫描件给各院部科研副院长。

6、申请提交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①3月8日17时前,提交申请书,参加学校形审(系统预关闭,可以离线完善申请书正文,待3月10日系统重新开放,可向科研处申请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② 3月16日17时前,向学校正式提交申请书(系统关闭)。

7、确保邮箱畅通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院部注意事项

1、各院部务必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形式审查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务必做好项目形式审查。3月8日17时起,各院部应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协助做好申请书专家预评审。学校将加强对各院部形式审查工作的考核。

2、材料集中报送

3月16日17时前,各院部完成形式审查,并向科研处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清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扫描件。

四、学校项目受理及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备注

3月8日17时前

申请书提交(系统预关闭),

参加形式审查。

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参与形式审查。未按时提交,将不予形审。

3月8日-16日17时

院部形审;

同行专家“预评审”;

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系统预关闭期间,申请人可离线完善申请书正文;待3月10日系统开放后,可再次提交。

3月16日17时前

申请书正式提交学校

学校受理结束,系统正式关闭

院部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3月17日开始

学校审查,整理清单;

向基金委正式提交申请书

依托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五、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咨询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财务、各类型项目咨询、学部咨询方式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通知详见

2、科研处联系方式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创建问题、申请书退回修改问题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坚

联系电话:020-32082163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A楼303室

邮 箱:gzhzkyc@126.com

附件1:

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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