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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五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 及海上风电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06-09 16:37   审核人:   (点击: )

校内各学院、部门:

按照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在我校启动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及海上风电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1.项目类型

本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及海上风电省企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地区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五类(各联合基金略有不同,以申报通知为准)。

2.申报要求

含申报限制要求、科研诚信要求、经费管理要求、合作研究要求,请详见各申报通知。

3.申报方式

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0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时间安排

学校网上正式填报时间:2022年6月28日~7月3日24:00。

联系人:科研处李老师,联系电话:32082163。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2年6月9日

附件【2022年度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五支省市联合基金及海上风电省企联合基金申报指南.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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