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规范知识产权申请审批流程,申请人(含老师、学生)申请相关知识产权时,统一使用新版广州航海学院专利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版权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2),不需要发明人所在学院部门及科研部门签章。原专利申请审批表、版权登记审批表停用。
通过学校OA走专利(版权)申请流程,完成专利(版权)申请报备流程,下载导出流程处理签作为申请审批登记备案证明,用于办理专利(版权)代理申请、财务报销、学校公章及其他相关事宜。
其中,专利申请附件须上传广州航海学院专利申请信息登记表、技术交底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等。
版权申请附件须上传广州航海学院版权申请信息登记表、系统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等。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专利申请信息登记表
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版权申请信息登记表
科学研究部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