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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人员又“减负“,这些”繁文缛节“都能省掉
2019-04-01 14:40   审核人:   (点击: )

科研人员又“减负“,这些”繁文缛节“都能省掉

原文章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1WdcU-0l81yx5uop-Zpaog

科技部、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整合精简各类报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精简过程检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等多项务实举措,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在整合精简各类报表方面

通知指出,将现有项目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6张;课题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8张,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方面

通知明确杜绝科研单位基本信息、科研人员基本信息、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等各类信息的重复填报,减少联合申报协议、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的重复报送,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


通知要求,合并年度报告和预算执行报告,不再单独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减少纸质材料报送,一般情况下,项目牵头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除任务书外)不超过2套。


在精简过程检查方面

通知明确,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前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此外,还有亮点

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


同时,应用示范类项目绩效评价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做出数量限制规定,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


通知还强调,有关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须恪守科学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相关单位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相关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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