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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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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详情请见附件。

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1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于9月13日24:00前在系统完成提交。

联系人:缪晨 电话:32082163

办公地址:行政楼301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3年8月15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外语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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