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即日起从学校在岗教职工中遴选新增硕士生导师。通过学校遴选的导师,才具备参加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合作高校校外导师遴选资格。我校新增硕士生导师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的副教授,或主持省级以上课题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龄不超57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获批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账上科研经费社科类3万元、理工科类5万元以上。有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所申请指导专业方向相关的科研成果。
2023年7月1日后调入我校,在原单位已是硕士生导师的老师不受上述第2条经费要求限制。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填写附件1.《广州交通大学(筹)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报名表》和附件2.《广州交通大学(筹)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gzhhxyky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广交大导师遴选申报(××学院)”。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统一送至行政楼A楼301办公室。此次申请,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收个人申请,过期恕不受理。附件3.附件4.附件5.为三所合作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列表,供老师选择拟招收专业学位名称时参考。
联系人:孟老师020-32082163 (行政楼A楼301)
曹老师020-32082905 (行政楼A楼302)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