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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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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要求

9月23日前,完成高校快报表报送。

10月15日前,完成高基报表(包括另附页的数据变动说明及相关台账佐证材料)报送。

二、主要负责单位

科研部(发规部)、党政办、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与资产装备部、基建后勤管理部、图书馆、保卫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三、统计时点(时段)

1.统计时点: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5年9月30日;教职工、占地面积、固定资产等其他非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5年9月1日;学生、教职工年龄统一以9月1日(不含9月1日)满周岁计算。

2.统计时段: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四、填报内容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25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参照《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及修订部分内容》(附件6),填写《2025年高校快报表》《2025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总表》《2025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校区表》(附件3、4)。

五、工作要求

1.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各单位要严格依据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指标解释,在深入理解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开展数据统计填写工作。各单位数据负责人要对所填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所有数据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源数据、行政记录、文件材料、台账资料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及其相关资料扫描件);对相较去年变动幅度超过10%的指标,同样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各单位请自行对涉密信息与个人隐私信息等进行脱敏处理。

2.做好教育统计台账管理及业务系统比对。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比与校验,认真做好统计数据与各级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省教师工资平台(综合人才及职称评定系统)、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基建统计系统、学校资产系统等业务系统的统计报表数据的比对工作。参照每年数据评审工作的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留存统计时点的业务数据作为佐证材料,做好必要的纸质和电子台账的更新存档工作。数据出现差异时,请查找深入分析原因并进行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通过信息系统辅助进行填写。教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与资产装备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请登录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辅助填写(系统账号密码单独分发),提交的统计数据需通过系统逻辑校验和经验校验。

4.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各相关单位须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归口负责报表的统计填写工作,并确保数据在提交前进行三级复核,纸质版报表须经由单位统计人员、数据审核人和数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A1行政楼302,电子版报表(包括另附页的数据变动说明及相关台账佐证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gmukyb@gzmtu.edu.cn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82905/18816834987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5年高校快报表

      4.2025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总表及校区表

      5.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

      6.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及修订部分内容



科学研究部(发展规划部)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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