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科研部(科技成果转化部)全面梳理,现将相关工作指引及学校要求说明如下:
一、相关工作指引
1.具体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指引》(附件1)。
2.具体参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
3.具体参考《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工作指引(2026修订)》(附件3)。
二、专利代理机构选择及办理费用
1.仅限于发明专利,从学校招标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广州骏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圣理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力量专利代理事务所)选择办理。
2.优先审查费、快速预审费参照最新广州航海学院专利代理机构项目服务合同。
三、学校要求
1.专利申请人(第一发明人)使用专利优先审查及快速预审名额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向学校科学研究部(科技成果转化部)提交纸质版审批表及责任承诺书备案(附件4-6)(一式一份)。
2.专利优先审查及快速预审相关请求证明文件等如需OA申请学校公章,须附上审批表及责任承诺书(附件4-6签章电子PDF版)。
联系人:李建新、程松,联系电话:32082163、32083014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专利优先审查指引
2.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3.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工作指引(2026修订)
4.广州航海学院专利优先审查及快速预审名额使用审批表
5.关于使用广州航海学院专利优先审查及快速预审名额的责任承诺书(教师填写版)
6.关于使用广州航海学院专利优先审查及快速预审名额的责任承诺书(专利代理机构填写版)